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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大股东“较劲” 西藏药业股改后续注资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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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大股东“较劲” 西藏药业股改后续注资遇尴尬
    2009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田立民
      巨山新村C区
      西藏药业股改承诺的后续资产注入事项两年来两度暂缓实施,而自今年6月初停牌1个月筹划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却在最后关头出人意料地被董事会否决。由于公司两大股东对股改承诺的后续资产注入方案分歧太大,且僵持不下,导致股改承诺执行遭遇尴尬。西藏药业被推到市场的风口浪尖。

      ⊙本报记者 田立民

      股改后续安排迟迟未决

      2009年7月3日,原本预计将公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相关预案的西藏药业,却出人意料地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因董事会参与表决的4名董事中有3名反对,未获董事会通过。这意味着西藏药业在2007年年中股改时承诺的后续资产注入事项再度搁浅。

      事实上,西藏药业这桩本是股改后续安排事项的重大资产注入,两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已一拖再拖。

      2007年年中,西藏药业的股权分置改革,与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明德、斯钦、林犇、王晓增、邵马珍、陈丽晔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药业3496万股股份同步进行。由于股改和股份转让,西藏药业的控制权发生变化。目前,周明德控制的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西藏药业3353.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陈达彬控制的华西药业持有西藏药业3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陈达彬和周明德分别担任西藏药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控制上市公司。

      根据西藏药业2007年7月27日公告的股改说明书,对于股改后续安排,公司表示将在股改完成后且新凤凰受让的股份过户后一个月内,将启动西藏药业向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工作。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拟注入西藏药业其拥有的两宗地产项目,分别为位于北京西四环和五环之间的“巨山新村C区”项目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辛庄村东的“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

      由于原大股东华西药业所持有的6992万股西藏药业股份因债务纠纷全部被司法冻结无法过户,虽然西藏药业2007年9月即完成股改,但直至2008年1月28日,华西药业与北京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才办理完毕。

      在股权过户1个月后,西藏药业于2008年3月5日公告,凤凰城集团和新凤凰城正按照股改时的后续安排,推进相关资产注入工作,预计在3个月内进行项目的选择、评估、审计,并完成定向增发预沟通的全部文件。该公告表示, “巨山新村C区”项目将按原计划注入,但“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凤凰城集团会继续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若因凤凰城集团自身以外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凤凰城集团和新凤凰城将在西藏药业董事会认可后,选择与该资产预期可实现收益相当的其他资产进行注入。

      但是,在3个月届满后,西藏药业2008年6月7日再次公告股改后续事项涉及项目的进展情况,新凤凰城经过对上述“巨山新村C区”项目的评估,认为,鉴于目前的市场状况,无法判断上述项目注入上市公司后,在可预见的未来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稳定的回报。因此,新凤凰城和凤凰城集团再次暂缓资产注入,决定自公告之日起1年半以内完成上述资产注入事项的项目选择、评估、审计、资产重组预案所涉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准备工作。股改承诺的资产注入工作再次延期。

      今年3月17日,西藏药业的董事会再次讨论了关于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续安排中所涉及相关资产注入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表示,支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涉及后续事项安排中有关西藏药业向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事宜,并促请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全力协助。

      时间走到今年6月3日,在搁置近两年后,西藏药业终于停牌筹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不料,相关预案却被董事会否决,股改后续安排的资产置入再度受挫。按照有关规定,西藏药业在未来3个月内不得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巨山新村C区项目起争议

      为何本是股改承诺的后续注资却遭遇如此波折,问题的核心究竟是什么?据了解,本次被否的资产注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西藏药业向新凤凰城发行股份购买新凤凰城拥有的巨山新村C区项目中17套商品房,共计6703.11平方米;并向周明德控制的北京福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公司两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西藏药业的董事长陈达彬和总经理周明德,发现他们对于资产注入方案存在着重大分歧。

      对于拟注入的巨山新村C区项目,陈达彬坚持要求完全按股改后续安排,应以项目7万余平方米整体注入。他认为,对巨山新村C区项目已实现的收益,应以审计确定的结果,以现金的方式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对巨山新村C区项目已完成开发尚未销售的房屋及未完成开发的土地,进行评估作价,注入公司,西藏药业不应承接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任何债务及或有负债。

      而周明德认为,股改过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巨山新村C区项目的实物资产形态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实物形态上已经不具备整体注入的条件。他表示,按照国家相关的土地管理法规规定,土地不能闲置,必须及时开发,及时销售,巨山新村C区项目分为5期滚动开发,总计开发商品房226套。截至今年7月3日,已经销售167套,剩余59套尚未销售。一期、二期和部分三期房屋已在2009年年初交付使用,剩余三期和全部四期房屋将在近期交付使用,五期房屋也已经结构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在2009年年底交付使用。鉴于该项目房产已是建成房屋,且大部分房产已经销售,巨山新村C区在实物形态上已经不具备整体注入的条件。

      在周明德看来,由于巨山新村C区项目从实物形态上已经不具备整体注入西藏药业的条件。因此,他理解的装入巨山新村C区项目,只能满足该项目在价值形态上的整体性。按照这一思路,今年6月29日提交公司董事会表决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预案,是对巨山新村C区项目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了预评估,然后将预评估的净资产值折算为五期的17套房产。他认为,这可以实现巨山新村C区项目从价值形态上整体注入上市公司,是该项目完整资产价值整体注入西藏药业目前最为可行的方式,不仅能给上市公司带来2亿多的现金,还能产生部分利润。

      公告显示,在预案中,新凤凰城对拟注入上市公司的17套商品房预测的收入和利润进行了承诺和保证,并声明在“交易完成后,新凤凰城将与西藏药业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受托销售西藏药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巨山新村C 区项目中的17 套商品房,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以不低于31,012 元/平方米的均价优先销售该17 套商品房。当该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在西藏药业同意的情况下,新凤凰城保证将未售出的商品房予以回购,并保证该17 套商品房实现的销售收入不低于207876847 元。”

      对于周明德的看法,陈达彬则完全不能接受,他认为,必须严格按照股改时后续事项安排时的要求完整实施,并应对应当时股改时巨山新村C区项目的状况,按照成本来估值,这两年该项目的利润应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本报记者日前到实地了解巨山新村C区项目,该项目为联排别墅房产项目,已经全部封顶,因为紧邻高尔夫球场,售楼小姐表示目前售价已在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前四期房屋已仅剩4套未卖出,五期商品房共43套,位置最靠近高尔夫球场,近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将开始销售。

      国都证券相关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凤凰城在编制相关预案时得到了国都证券的指导,相关预案是可行的。该人士表示,注入巨山新村C区项目,包含实物形态的注入和价值形态的注入两层含义,在实物形态的完整已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价值形态的完整。如果按照陈达彬要求的对巨山新村C区项目已实现的收益,以现金的方式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对巨山新村C区项目已完成开发尚未销售的房屋及未完成开发的土地,进行评估作价注入公司;那么,整个资产注入的方案将既有现金认购股份,又有非公开发行认购资产,并不具备现实操作性,除非分别进行。他认为,资产注入的方案除了不违背当时承诺的原则,还应考虑现实操作性,落实到具体方案,真正推动重组。

      中关村温泉产业园现分歧

      在拟注入的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上,两大股东依然态度迥异。

      在本次被否预案中,拟安排西藏药业向周明德控制的北京福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此,陈达彬认为,2007年9月西藏药业进行股改时,凤凰城集团是作为一级开发商对中关村温泉产业园项目进行开发,它所拥有的权益为一级土地开发权益。而北京福泉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关村温泉产业园项目的二级土地开发权,是在2008 年6 月30 日上市公司股改完成以后取得的,与上市公司的股改后续安排事项无关。因此,他认为凤凰城集团仍应按照一级土地开发的权益将中关村温泉产业园项目注入西藏药业,上市公司不承接该土地二级开发的权益,同时,凤凰城集团应将对此土地的一级开发已实现的收益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此外,陈达彬认为,中关村温泉产业园项目的开发,需要巨大的开发资金,西藏药业不能解决开发所需资金,开发存在有巨大的不确定性。

      而据周明德介绍,北京福泉在2006年8月就通过招标获得了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的一级开发,到2008年5月完成一级开发后,又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了该土地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今年2月,取得了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他表示,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利润率不得超过8%,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入上市公司方能为上市公司带来增长。

      他认为,股改时提出将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注入上市公司,是得到了西藏药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同意,而且,新凤凰城具有丰富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和专业人员,完全有能力开发中关村温泉产业园项目。另外,预案中也说明了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北地块注入上市公司的实施方案,即上市公司在北京成立一个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过户到该公司名下,该公司将完成“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北地块的项目开发和销售,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害。

      此外,周明德称,由于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南地块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具备交易条件,同时,凤凰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具备足够的与南地块预期可实现收益相当的资产,因此,此次先进行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北地块的注入,待南地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凤凰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与南地块预期可实现收益相当的其他资产后,最终完成股改方案的后续安排。

      至于西藏药业独立董事司马向林提出的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中的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标明在北京福泉名下,而不是直接在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名下。根据股改承诺本次增发仅针对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并不包括其关联企业,北京福泉的资产不能与凤凰城集团的资产划等号的问题,周明德认为,为了完成股改后续安排,凤凰城集团的控股公司北京福泉以所拥有的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北地块资产认购西藏药业发行的股份,程序合法,没有任何疑义。

      控制权争夺导致矛盾?

      除了对于拟注入资产的方案存在巨大分歧,事实上,今年7月3日西藏药业披露的系列公告也暴露出公司两大股东在这一问题上的矛盾。

      2008年3月和6月西藏药业的两次关于股改后续事项进展公告,都显示是新凤凰城要求暂缓资产注入,对此,周明德大感“冤枉”。在今年7月3日披露的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被否决后的处理意见中,新凤凰城详细说明了自己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08 年1 月28 日受让西藏药业股份以来一直积极推动股改后续安排的资产注入工作的情况。

      据新凤凰城披露,2008 年1 月28 日公司受让西藏药业股份后即刻开展资产注入工作,总共三次提出资产注入方案。第一次是联合凤凰城集团于2008 年2 月23 日向西藏药业提交了《关于向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入资产的初步方案》,西藏药业于2008 年2 月27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陈达彬提出的《关于暂缓向新凤凰城及凤凰城集团实施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议案》,否决了新凤凰城提出的初步方案。第二次工作于2008 年6 月28 日启动,于2008 年9月上旬接到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西藏药业股改后续事项拟注入资产考察情况的说明》文件,再次否决了后续安排中拟注入资产工作。第三次则是今年3 月新凤凰城接到西藏药业要求启动股改后续安排工作的通知,并由西藏药业指派国都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历时3个月形成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但西藏药业董事会于2009 年6 月29 日再次否决了该预案。

      国都证券在披露的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被该公司董事会否决后股权分置改革“后续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中,也对西藏药业三次启动股改后续事项的情况做了与新凤凰城基本一致的陈述。

      对此,新凤凰城在关于预案否决意见的看法中称,“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该预案以3 票反对、1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被否决。有关董事的反对意见,我方认为是罔顾事实、故意刁难、显失公允,其目的是通过阻挡股改后续安排工作的推进而避免西藏药业实际控制权的转移”。

      特别是对于陈达彬提出的,“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西藏药业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本人要求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因本次交易将导致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和福泉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30%而触发的对西藏药业的要约收购义务。”新凤凰城认为这实际就是阻挠资产注入的实施。

      据周明德称,新凤凰城的首次方案是将新凤凰城和凤凰城集团旗下所有具备注入条件的地产项目全部装入上市公司,以规避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而陈达彬反对的理由是超出了股改后续安排的范围;第二次并没有形成正式方案,陈达彬主要是由于去年下半年房地产下滑的市场因素不同意注入。

      陈达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问题的核心并非是自己不愿意让新凤凰城通过注资成为唯一实际控制人,而是新凤凰城“既想拿到控制权,又不肯拿出好的对价”,称注资方案必须完全遵照承诺,以利于上市公司利益。

      对于下一步推进西藏药业股改后续安排,新凤凰城表示,由对预案投反对票的董事陈达彬、周裕程及独立董事司马向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资产注入预案,并表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不损害西藏药业及资产注入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新凤凰城将对资产注入工作予以配合。对此,陈达彬表示,他将积极向中介机构咨询有关情况,制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益的方案。

      周明德则认为“我们提的方案他们不同意,那只能他们提方案了,我们只有等吧。”

      据了解,在7月3日西藏药业公告注资预案被否后,西藏证监局和上交所的监管人员都已经约见了陈达彬和周明德,要求他们能协商拿出执行股改后续安排的方案。

      无论如何,西藏药业的股改后续安排未来还要解决,人们希望公司的两大股东能够以利于公司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协商切实可行的注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