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09-3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7月20日在公司重庆联络处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王鹏董事委托叶建桥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胡玉林董事委托陈丽娟董事代为表决,伊志宏独立董事委托刘星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承销商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聘请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顾问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继续聘请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