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路演回放
  • A1:市场
  • A2:基金
  • A3:期货·债券
  • A4:观点评论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板·创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9 7 22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6版:时事国内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6版:时事国内
    深港强强联合 谋金融领域“突破性合作”
    成渝区域规划初步成型
    年底前将上报国务院审批
    深港交易所连线交易短期恐难成行
    世博会新共识:带领世界走出金融危机
    稳定外需 沿海地区下放外资审批权
    保量更保质
    证监会因势利导发审关注重点(上接封一)
    香港迪斯尼扩建计划落定
    二季度浙江GDP增长超8%
    国家民委:
    民族政策将长期坚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稳定外需 沿海地区下放外资审批权
    2009年07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真龙
      稳定外需

      沿海地区下放外资审批权

      ⊙本报记者 唐真龙

      

      稳定外需成为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之下,上海、山东、江苏等沿海地区下放外资审批权,以吸收更多的外商投资。

      “据我们了解,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商务部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稳定外资的政策措施。”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沙海林昨日在出席上海市第16批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颁证仪式时表示。

      

      外贸形势依然严峻

      据海关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9461.2亿美元,同比下降23.5%,其中出口5215.3亿美元、进口4246亿美元,分别下降21.8%和25.4%,与此同时,上半年FDI同比降17.9%,虽然我国经济目前已经有回暖的迹象,但外贸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自年初公布下放外资审批权相关措施之后,目前商务部正在考虑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促进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服务,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便利。“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有关的政策变化,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做好稳定外资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落地工作,及时发挥政策的放大效应。”沙海林表示。

      

      沿海各地放权

      从今年8月1日起,上海市商务委将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审批权下放到各区县。

      在上海之外,山东省外经贸厅已经将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下、并购交易额1000万美元及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增资及其他变更事项审批权,下放到各设区市、经济强县、设区市兴办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从本月初开始,江苏省进一步下放外资项目审批权,13个省辖市以及部分县级市新设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无需再跑省城,在当地外经贸局就可以办理全部审批手续。

      此外,广东省、北京市等也已经或正在落实商务部有关进一步下放外资审批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