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4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7月24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7月2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7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7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9年7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9年7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9年7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09年7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9年7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09年7月2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安信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德邦证券、长江证券、南京证券、华泰证券、东海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国都证券、渤海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信泰证券、天相投顾、东莞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3026888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7 月 22 日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09年第7号)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根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7月22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21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7月22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9年6月22日起至2009年7月21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7月22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7月2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7月2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7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7月2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9年7月21日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9年7月2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话费)或0755-83026888;
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宁波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联合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东海证券、德邦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招商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江南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信泰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山西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