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4月24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编号临2009-10),公告称重组方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资产整合尚未完成,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重组尚需履行有关国资审批程序,公司无法在短期内确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组方案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将尽快完善规范资产手续,重新制定公司后续重组方案。
经书面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回函称: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整合手续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目前仍未完成;同时,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重组未得到有关国资部门的审批,对于是否继续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及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两周之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