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资产”诉讼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9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21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资产”诉讼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通市大达毛纺织厂于1993年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借款50万美元,由原南通机床厂提供担保。2004年4月,该债权转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
2009年2月27日,东方资产诉至南通中院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本息合计人民币893.92万元(详见2009年3月12日三大证券报),本公司对此已计提了550万元预计负债。2009年4月23日,南通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未判决。2009年6月17日,东方资产将上述债权转至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AC)。
2009年7月21日,本公司与DAC达成债务清偿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同时东方资产向南通中院提出撤诉申请。2009年7月23日,本公司收到南通中院(2009)通中民二初字第0011号民事裁定书(以下:裁定书):准许东方资产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
根据和解协议:本公司在收到裁定书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DAC人民币290万元。至此,本案已终结。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