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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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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5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7月2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2009-054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2009-055号)详见2009年7月2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5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09年1-6月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元,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93,838.85万元,均为公司经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担保,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4.58%。

      2、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900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7.43%;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9,738.85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62.01%。

      3、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客户,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小;另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担保,历来没有出现为此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情况,因此该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独立董事:贾生华、荆林波、周亚力

      2009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5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20日以书面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09年7月23日下午1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1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可一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