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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09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9-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张日焕减持股份情况

    2009年7月23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张日焕的通知:

    2007年11月28日开盘至2009年6月7日收盘,张日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2,444股,减持均价21.07元/股;2009年6月8日开盘至7月23日收盘,张日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7,964股,减持均价13.47元/股。累计减持数额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3.28%【注1】。

    本次变动前,张日焕持有本公司股份8,4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6%【注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中159万股为发起人股份,690万股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上述发起人股份自2007年11月2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自2009年4月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变动后,张日焕尚持有公司股份8,977,14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8%【注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详细信息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临2009-023)。

    二、股东朱春生减持股份情况

    2009年7月23日,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朱春生的通知:

    2007年11月28日开盘至2009年7月23日收盘,朱春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10,261股,减持均价19.47元/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2%【注1】。

    本次变动前,朱春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7%【注2】,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其中160万股为发起人股份,580万股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上述发起人股份自2007年11月2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自2009年4月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变动后,朱春生尚持有公司股份5,979,47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5%【注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详细信息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权益变动报告书》(临2009-024)。

    特此公告。

    【注1】公司于2009年6月8日实施完毕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股本12,19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派0.6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0.04元)。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4,385万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以6月5日股权登记日为基数,自6月8日相应增加。

    【注2】以公司2009年6月7日股本总额12,192.50万股为基数。

    【注3】以公司自2009年6月8日至今股本总额24,385万股为基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9-02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海洋

    股票代码:002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日焕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丰街58号内109号

    邮政编码:26400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在减持其持有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后,所持有的股份低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海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日焕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东方海洋3.28%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日焕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22401196004231817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丰街58号内109号

    邮政编码:264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况。

    二、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东方海洋股份8,977,148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3.68%。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东方海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东方海洋的第二大股东,持有东方海洋8,490,000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6.96%,其中159万股为发起人股份,690万股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东方海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06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08年4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依据上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159万股发起人股份于2007年11月28日以后可上市流通,持有的69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于2009年4月2日以后可上市流通。

    2007年11月28日开盘至2009年6月7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东方海洋股份3,602,444股,减持均价21.07元/股;2009年6月8日开盘至7月2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东方海洋股份797,964股,减持均价13.47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数额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3.28%。截至2009年7月2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东方海洋股份8,977,148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3.68%。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股份后持有、控制东方海洋股份低于5%时起至做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东方海洋公司股份。

    四、前6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出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09年7月23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方海洋股票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朱春生身份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见附件1)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附件2)

    附件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朱春生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张日焕

    2009年7月23日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股票简称东方海洋股票代码002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日焕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8,490,000股         持股比例:     6.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7月23日797,964股

    变动比例:    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张日焕

    日期:2009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9-02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海洋

    股票代码:002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春生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2号1号楼2单元0702号

    邮政编码:26400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在减持其持有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后,所持有的股份低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海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春生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东方海洋3.62%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春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622196302044810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2号1号楼2单元0702号

    邮政编码:26400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况。

    二、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东方海洋股份5,979,478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2.4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东方海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东方海洋的第三大股东,持有东方海洋7,400,000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6.07%,其中160万股为发起人股份,580万股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东方海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06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08年4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依据上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160万股发起人股份于2007年11月28日以后可上市流通,持有的58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于2009年4月2日以后可上市流通。

    2007年11月28日开盘至2009年7月2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东方海洋股份4,410,261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3.62%,减持均价19.47元/股。截至2009年7月2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东方海洋股份5,979,478股,占东方海洋股份总额的2.45%。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股份后持有、控制东方海洋股份低于5%时起至做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东方海洋公司股份。

    四、前6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出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09年7月23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方海洋股票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朱春生身份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见附件1)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附件2)

    附件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朱春生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朱春生

    2009年7月23日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股票简称东方海洋股票代码002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朱春生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7,400,000股         持股比例:     6.0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2007年11月28日至2009年7月23日:4,410,261股

    变动比例:    3.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朱春生

    日期:20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