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09—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5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公司”)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强强联合,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相对稳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互相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2、加强双方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把握铅市场走势,扩大双方在铅产业链的影响力。
3、豫光公司是风帆公司最大的供应商,风帆公司在采购数量、付款等方面给豫光公司优先权;风帆公司是豫光公司忠实的客户,豫光公司在供货数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经予风帆公司最优惠的待遇。
4、双方加强在其它领域(矿山、回收等)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企业共同发展。
5、加强人员来往,形成高层互访机制,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管理水平。
上述战略协议的签署,是基于两公司20多年深厚合作背景,形成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对原材料成本的制约,并可能对未来企业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未涉及对具体项目的股权投资、商品买卖等交易,该合作协议对公司目前业绩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不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