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 2009-042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基本情况
本公司日前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09)普民二(商)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解散。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26日,普陀区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与被告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万泰(集团)有限公司、国勤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亚泰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申海企业联合集团公司、海南银邦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三、判决情况
普陀区法院认为,由于上海祥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不足以及万泰(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股东未出资,造成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迟迟不到位,再加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因而准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提出的解散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997年12月,本公司以850万元出资参与设立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1.111%,本公司出资已经全部到位。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解散。
四、此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收7650万元注册资本迟迟没有到位和经营不善,本公司对上述出资已予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按照规定,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散后将进行清算。清算后如有剩余资产,本公司将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对应剩余资产。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