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09--0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本行200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详见本行于2009年5月9日刊发的《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中国银监会监管意见,本行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于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此次章程修订的核准批复。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本行于2009年3月24日公告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其中,根据中国银监会意见及本行股东大会授权,本行公司章程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建议修订为:
“本行可以进行半年度股利分配。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半年度股利分配方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半年度股利的数额不应超过本行半年度利润表所列示的可供分配利润数的百分之五十。”
现修订为:
“本行可以进行半年度股利分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半年度股利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另有决议除外。半年度股利的数额不应超过本行半年度利润表所列示的可供分配利润数的百分之四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除该条款外,其他条款与本行《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