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09--025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诉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天龙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6,274,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5%)借款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现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并于2009年7月28日由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分别与自然人曹雅群、陈学赓、张旭签订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6,274,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5%)以每股4.24元作价转让给自然人曹雅群500万股(金额2120万元)、陈学赓500万股(金额2120万元)、张旭627.43万股(金额2660万元)。转让款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拟通过法院司法划转方式将股权划转给受让人。
以上股权转让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本公司将根
据该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