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机构热议对赌协议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何军 朱先妮 雷中校
⊙本报记者 何军 朱先妮 雷中校
VC/PE的对赌在中国可谓寻常,有消息透露,首次申报创业板的108家公司被监管部门要求补充材料,放弃对赌协议。这种状况将对投资公司的投资行发生何种转变?昨日,在“2009创业板上市与私募股权投资高峰会”上,国内知名创投机构的代表纷纷发表各自见解。
同创伟业创投董事长郑伟鹤表示,估值是建立在成长性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成长性的预期也不会产生高的企业估值。他认为,目前很多企业的估值实际已透支了其未来的成长,此种背景下的一刀切并不可取,对投资者的保护也不全面。他还引用知名企业对赌失败案例,进一步警示企业切勿透支未来去漫天要价。他提议,在企业申报材料之前,相关职能部门可对企业的对赌条款做适当的股权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力合创投总裁朱方指出,全球的投资基金对于第一单都有对赌的要求,此类情况也相应在中国存在。他认为,被投公司的管理层要保持适当压力,投资双方也要在申请IPO时将对赌做出清理,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来解决对赌问题。优势资本合伙人指出,对赌协议会给管理层压力,使其保持动力实现目标,从而保护了小股东的利益。
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强调,中国法律条款下对赌是君子协议,回到本源来看,投资就是投人。深圳创投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也表示,做投资不要光看对赌,而要重点看企业未来的成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