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4日
●除息日:2009年8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8月1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6月27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1,926,958,448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3.对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对于公司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对于公司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8月4日
本次除息日为:2009年8月5日
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9年8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海机场(600009)”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 话:(021)68341609
传 真:(021)6834161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