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年7月29日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李永明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125,355,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永明、李富川、罗力、江津、王勇健、马兴文、王苏生、桂强芳、廖耀雄等九人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其中王苏生、桂强芳、廖耀雄三人为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永明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2、选举李富川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3、选举罗力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4、选举江津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5、选举王勇健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6、选举马兴文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7、选举王苏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8、选举桂强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9、选举廖耀雄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二)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郭其荣、朱大华二人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童庆火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其荣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2、选举朱大华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票,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2009年修订)》,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八)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追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55,043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北群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9-04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永明主持,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永明、李富川、罗力、江津、王勇健、马兴文、王苏生、桂强芳、廖耀雄九人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李永明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一)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5人):李永明、李富川、罗 力、王苏生、桂强芳。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3人):王苏生、江 津、桂强芳。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3人):廖耀雄、王勇健、王苏生。
(四)提名委员会(委员3人):桂强芳、李永明、廖耀雄。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李永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富川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李永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江津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方东红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杜汛女士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聘任刘新馨女士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聘任杜汛女士、孔国梁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李富川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尤福永、蓝思远、蒋灿明、方东红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决定聘任陈贤军先生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工如下:
董事、党委副书记罗力: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分管党委纪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副总经理尤福永:协助总经理分管项目总体开发计划管理、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开发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分管经营计划部。
副总经理蓝思远:协助总经理分管土地储备管理、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开发项目营销管理、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工作。分管投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
副总经理蒋灿明:协助总经理分管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开发品质质量管理和开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行政事务管理、公司品牌建设、公司安全管理。分管策划设计部、办公室。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东红: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事务管理、公司股证事务管理和公司产权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制度流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管理技术部。
财务总监江津:协助董事长分管内部审计管理;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行政督查管理工作。分管审计监察部。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李富川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尤福永、蓝思远、蒋灿明、方东红四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江津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方东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阅上述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附: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简历
李永明:男,195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00314部队助理工程师,198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200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0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富川:男,196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1994年在陕西商学院任教、讲师,1994年起先后任本公司证券管理科科长、投资决策办主任、资产管理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广州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尤福永:男,1959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律师。1987年起先后任深圳大学讲师、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总办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城建物业公司董事长、美国联邦政府房地产金融管理局研究员、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运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地铁远为房地产公司董事长,2006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蓝思远:男,195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农艺师。1985年起先后任深圳市农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深圳农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农科中心主任助理、深圳市农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农科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蒋灿明:男,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海外业务部项目经理、香港迅捷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本公司策划设计部经理,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方东红:男,196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起先后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江 津:女,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起先后任北京市审计局宣武分局审计师、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进出口部会计师、中国电子器件深圳公司会计师、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会计师、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经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本公司董事。
杜 汛:女,197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年起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1999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新馨:女,197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主管会计、主任科员、本公司成本会计师,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08年7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
陈贤军:男,197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先后任杭州江南电子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审计师、深圳市龙岗区燃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审计)处、监督稽查处(审计处)副主任科员。2008年11月起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孔国梁:男,198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9-04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郭其荣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经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其荣、朱大华二人为监事,与职工监事童庆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选举郭其荣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