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I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7月29日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将常州钟恒工业用地增加抵押给银团的议案》。
上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软塑包装行业持续低迷,市场需求萎缩,导致公司薄膜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毛利空间严重萎缩,运营资金较为紧张。为了缓解经营压力,公司积极与江苏银团各参贷行协商,在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和江苏省银监局积极协调下,在江苏银团各参贷行理解与大力支持下,江苏银团同意本公司自2009年一季度起利息挂帐,暂缓支付,且对欠息不加罚息、不计复利,并同意先偿还本金后付利息,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为了加强江苏银团贷款的安全保障,银团提出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工业用地常国用(2008)第0288792号(地号:02141003002)土地增加抵押给江苏银团的代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鉴于江苏银团为支持企业发展向公司提供了还本付息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工业用地增加抵押给江苏银团的代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本宗土地的帐面原值为1.3亿元,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抵押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工业用地增加抵押给江苏银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