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7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09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7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职工监事江天宝因出差在外,委托职工监事胡佛顺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