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又被判赔偿一股东损失
2009年07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芳兰
⊙本报记者 吴芳兰
“大唐电信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大唐电信今日公告称,7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李保权等26名小股东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判决。
判决内容包括,公司赔偿郑剑中投资损失3.48万元及利息损失,驳回郑的其他诉讼请求(郑的诉讼请求金额为70.10万元);驳回李保权等25名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金额为1107.59万元。
大唐电信公告还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李艳芳等9人原告诉大唐电信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涉案金额合计1476.01万元,将于8月25日在该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