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创业今日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新湖中宝以新增5.63亿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7月31日为新湖创业的最后一个交易日,8月3日起新湖创业股票将停牌直至退市。
按合并方案,新湖创业全体股东所持的新湖创业股份将按照1:1.85换股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份。方案明确,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新湖中宝的异议股东有权以3.85元/股的价格,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新湖中宝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并按照3.85元/股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新湖创业的异议股东,有权在8月3日至5日以7.11元/股的价格将所持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
昨天,新湖创业的收盘价为23.62元/股,远远高于现金选择价7.11元/股。即便未来两个交易日连续跌停,也远高于现金价,因而,应不会有投资者选择现金。而新湖中宝昨天收盘价13.4元/股,也远高于3.85元/股,虽然收购请求权申报日未定,但应该到不了3.85元/股,选择卖出股票者应该也没有。
新湖中宝吸并新湖创业草案推出时,是去年12月份,当时,股市正处最低迷期,两新湖股价很低,对应的现金选择价格也很低。股市走高,使两新湖能够顺利合并。
新湖中宝与新湖创业均以房地产为主业,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早在2006年8月,新湖集团、新湖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伟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新湖中宝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范围是中国境内(除上海市、江苏省外);而新湖创业在上海市及江苏省。但由于两家公司均独立经营,不能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对两家公司的业务发展也形成了制约。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内部整合带来的协同效应将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称,根据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的总资产增加14.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8.25亿元、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2.59亿元。此外,公司产业架构逐步清晰,房地产业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