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关于公司和金融机构报酬公平法案被提上美国众议院的审议议程。众议院的辩论还在进行,但是从法理上确认金融企业和公众公司高管的收入“公平”,已经刻不容缓。
最突出的例子是前不久AIG与其前首席执行官汉克·格林伯格的官司。
AIG指控格林伯格的私人投资公司取得的价值约43亿美元的股票为非法所得,并要求格林伯格返还这笔收入,但是败诉了。陪审团说,格林伯格并未违反信托责任。
想必奥巴马总统又要震怒了。想一想,若按照50万美元的限薪令,格林伯格要获得43亿美元的收益,至少要服务8600年!
但是,这位格林伯格用了30年,换取了比这个高得多的报酬,而且功成身退。
对美国市场,行政命令显然不如立法来得严谨和高效。虽然奥巴马态度强硬,但是针对50万美元限薪令的起因、依据、薪酬构成、适用范围,也一直为专业人士所质疑。
危机消停,金融机构起底回升。高盛、瑞信、美国银行都报告了第二季度的大幅度业绩增长。当然,这个大幅度,是因为环比、同比的基数太低。
有着业绩遮丑,金融机构开始论功行赏。
首先是高盛。高盛今年的工资水平将超过金融危机前繁荣时期的水平,其数万名员工有望获得创纪录的77万美元的人均工资。此前它已拨款113亿美元,用于支付今年前6个月的薪酬。继而是花旗。花旗将旗下雇员的基础薪酬提高50%,而更有报道说,有一交易员因为“业绩突出”,得了1亿美元的奖金。
此外,摩根士丹利及瑞银集团等金融机构业纷纷提高了旗下部分员工的薪酬水平。
所谓业绩突出而获得丰厚分红,在危机发生之前非常普遍。在2004-2006年,很多金融大量买入高收益的垃圾债券,而获利丰厚,从而获得高额报酬。危机的发生,正是这些高收益产品导致了资金链条的崩溃,引发了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
此时,尽管金融机构一边需要政府拿钱来救,但另一边拿了钱的高管万万不肯把钱拿出来,因为一切都由合约为保障,而且以往落袋为安的收入更难以追溯。
当初美国的限薪令,为不少国家所仿效。如今,美国若通过立法,对金融机构,乃至其他公众公司的高管薪酬水平从法理上予以确认,对其他市场的也是一个启发。
其实,在后危机时代,如何通过法律来维系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已经刻不容缓。这不仅有益于提振投资市场信心,也有益于重建金融机构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