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特别提示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A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72号文的核准。公司股票代码为00228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270万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 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以累计投标的方式,综合考虑发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7.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能及时就发行价格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不足27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8. 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年7月31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在2009年7月31日(T-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6 | 2009年7月31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和推介公告》 |
T-5 | 2009年8月3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北京现场推介会 |
T-4 | 2009年8月4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上海现场推介会 |
T-3 | 2009年8月5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圳现场推介会 初步询价截止时间:下午15:00 |
T-2 | 2009年8月6日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2009年8月7日 | 刊登《发行公告》、《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 | 2009年8月10日 | 网下发行缴款日(截止时间为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交易时间) |
T+1 | 2009年8月11日 |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T+2 | 2009年8月12日 |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T+3 | 2009年8月13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8月3日(T-5日)至2009年8月5日(T-3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地址 |
2009年8月3日(T-5) | 9:30-11:30 | 北京民族饭店11层东厅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 |
2009年8月4日(T-4) | 9:30-11:30 | 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四层 紫玉A厅 |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 |
2009年8月5日(T-3) | 9:30-11:30 | 深圳圣廷苑酒店 主楼二楼多功能二厅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 号 |
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09年8月3日(T-5日)至2009年8月5日(T-3日)每日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最小申报价格为1.00元,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两档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不超过270万股,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不低于10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4、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09年8月5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帐户、银行收付款帐户/帐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累计申报数量超过270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100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认的其他情形。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联系人:冯建凯、王琳琳、解明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68826010,68826015,6882680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04-2107室
邮编:200120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1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