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10:00时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对2008年年初资产负债报表有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2008年年初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公告》。
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库车县鑫宇青松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因该公司在轮台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同意按股权比例出资,公司出资490万元;
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克苏青松塔里木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992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因该公司近三年业务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同意阿克苏青松塔里木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解散;
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作如下修改:
1、原第二章第十条后增加第十一条“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二周内,应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履行权利和义务。”后面的条款的序号顺延。
2、原第三章第十五条后增加第十六条“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保荐人发表意见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除前款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后面的条款序号顺延。
3、原第三章第十七条“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可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修改为“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可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单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原第三章第十八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数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须单独发表意见并披露。”修改为“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数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须发表意见并披露。”
5、原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后面增加第二十四条“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后面的条款序号顺延。
6、原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义务。”修改为“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信息披露义务。”
7、原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披露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批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修改为“董事会每半年度应当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批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该办法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条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配股的条件。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方案如下:
1、配售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配股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4、配股比例
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应认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如果前述20个交易日存在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该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均以除权价计算。
(2)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①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③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④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1)克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37,232万元
(2)巴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1,131万元
(3)巴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372万元
(4)和田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3,737万元
(5)库车1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875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8、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次配股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份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五个项目:“克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巴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和三个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1、克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本项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设一条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产熟料75万吨,年产水泥90万吨,同时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预计总投资37,232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变目前公司在克州、喀什及附近地区没有水泥熟料生产能力的格局,促进该地区水泥结构调整,优化公司的市场布局。
2、巴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设一条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产熟料75万吨,年产水泥95万吨,同时预留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的建设场地,预计总投资32,5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1,131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变目前公司在巴州及附近地区没有水泥熟料生产能力的格局,促进该地区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是公司在南疆区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3、3个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本项目为子公司的3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3套纯低温余热电站,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窑头、窑尾各设置一套窑头余热锅炉和窑尾余热锅炉,以便回收水泥烧成系统中的余热,产生的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满足各水泥生产线部分用电的需要,以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耗。项目预计总投资10,261万元。三组低温余热发电站总装机容量12MW,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九、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并实施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选择、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有关事宜;
2、配股方案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合同和文件;
4、授权董事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申报等事宜;
5、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份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七十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十、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1,332万元,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737万元,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875万元,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增资13,103.35万元,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9年8月17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8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1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17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方式相结合
●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0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09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
2009年8月17日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4.1 配售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 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4.3 发行方式:本次配股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4.4 配股比例: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5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4.6 定价依据:
(1)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4)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7 发行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8 募集资金用途:(1)克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37,232万元
(2)巴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1,131万元
(3)巴州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372万元
(4)和田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3,737万元
(5)库车1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875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4.9 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4.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11 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次配股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份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5、审议《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09年7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参加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09年8月14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沈荣法 熊学华
电话:0997-2811282 2813793
传真:0997-2811675
邮政编码:843005
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八、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采用只能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二:公司股东参加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 |||
4 | 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 |||
4.1 | 配售股票的类型 | |||
4.2 | 股票面值 | |||
4.3 | 发行方式 | |||
4.4 | 配股比例 | |||
4.5 | 配股价格 | |||
4.6 | 定价依据 | |||
4.7 | 发行对象 | |||
4.8 | 募集资金用途 | |||
4.9 | 承销方式 | |||
4.10 | 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 | |||
4.11 | 未分配利润安排 | |||
5 |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
8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
9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
10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8月 日
附件二:
公司股东参加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称简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425 | 青松投票 | 20个 | A股股东 |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42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则以1.00元的价格进行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修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 4.00元 |
4.1 | 配售股票的类型 | 4.01元 |
4.2 | 股票面值 | 4.02元 |
4.3 | 发行方式 | 4.03元 |
4.4 | 配股比例 | 4.04元 |
4.5 | 配股价格 | 4.05元 |
4.6 | 定价依据 | 4.06元 |
4.7 | 发行对象 | 4.07元 |
4.8 | 募集资金用途 | 4.08元 |
4.9 | 承销方式 | 4.09元 |
4.10 | 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 | 4.10元 |
4.11 | 未分配利润安排 | 4.11元 |
5 |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10.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以代表弃权。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中有多个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如议案4,4.01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4.02元代表议案4中的子议案4.2,依次类推。
上述议案网络投票时,股东需逐项对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1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9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龚建新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克苏青松塔里木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1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2008年年初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此项追溯调整事项,对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对合并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 专项储备 | 少数股东权益 | 合计 | |
计提安全生产费 | 231,195.75 | -1,671,069.77 | 1,597,078.77 | -157,204.75 | --- |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对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 专项储备 | 合计 | |
计提安全生产费 | 73,991.00 | -813901.00 | 739,910.00 | --- |
特此公告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