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2009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5 股票简称:新五丰 编号:临2009-2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07年8月27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及2007年9月14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拓宽盈利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用其自有资金,通过交通银行长沙湘湖支行,向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长沙福乐兰天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600万元,开发香江锦城项目。放款日为2009年7月31日,截止日为2010年7月30日。长沙福乐兰天置业有限公司以相应的商铺、住宅、写字楼等现房向银行进行抵押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2008年度委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将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