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宫”)向北京银行朝外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的期限为2年的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请参阅公司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太阳宫与北京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外支行
2、贷款数额:人民币5亿元。
3、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24个月。
4、贷款利率:以提款日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20%
5、贷款用途:太阳宫新区D区一级土地开发。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外支行
2、主债务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4、保证期限:为2009年7月28日至2011年7月28日。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太阳宫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0,742.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