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公告
2009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9-023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7月29日,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信函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会签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4000万元的贸易融资授信业务,授信品种为: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投标保函。由公司股东单位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便于上述业务的顺利办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金波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