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7月29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半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第44条。该项议题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原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上海),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修订为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上海及广州。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日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2009-007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9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本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同意职工监事林一贺女士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职工监事的申请。根据公司职工大会推选,选举徐明泉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8月1日
徐明泉:男,1979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广州嘉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广州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现任本公司财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