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9年7 月25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 年7 月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北京中新沃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将受让北京中新沃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价格将以审计或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董事会授权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完成上述股权收购。
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8日,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通达。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技术培训。
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北京中新沃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关于此次收购的具体情况本公司将在近日进一步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