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年7月30日完成。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2,000万股,其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5,6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36,4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9.00元/股-21.0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 44.19倍至49.0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 52.78倍至58.5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二、初步询价情况
初步询价期间(2009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共有175家询价对象管理的499家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供有效报价(指落在发行价格区间19.00元/股-21.08元/股之内或区间上限21.08元/股之上的申报价格)的配售对象共466家,对应申购数量之和为1,783,310万股。初步询价报价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
三、关于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
有关本次网上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09年8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有关本次网下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09年8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