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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股划转公示截止社保逐户核实异议(上接封一)
    2009年08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股划转公示截止

      社保逐户核实异议

      (上接封一)据初步统计,需要转持的国有股份约83.94亿股,按6月19日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835.5亿元。随着更多的国有企业上市,还将不断有股份转入全国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的规模还将不断扩大。

      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社保基金会转持国有股后,享有转持股份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剧锦文认为,随着中国股票市场全流通的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程度变得更高。社保基金即使仅持有10%的股份,也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而作为最大股东,如果不干预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又如何保证社保基金的收益权?特别是对于国有股比例本来就不大的上市公司,如果社保基金不参与管理,可能无法保证社保基金的利益不被非国有股东侵占。近年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虽有减少,但并未杜绝。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不但违背《实施办法》的初衷——充实社保基金,而且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