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控股股东“补发”分红
2009年08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2009年8月3日召开的北海国发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未履行2007年度利润分配承诺的补救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股改时承诺:“对公司2006、2007、2008年度实现利润,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30%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投赞成票”。在这三年之中,公司2007年度盈利258.49万元。但公司未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为此,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提出如下补救预案:以公司2009年6月30日总股本27921.6万股为基数,由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出资112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盈利258万元的43.21%),直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0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