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28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关联董事刁兴文先生回避表决, 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借款办理展期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临2009-019《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2008年8月5日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原名:保定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向阳营业部)向本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亿元的一年期委托借款即将到期。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极度紧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为了更好的支持本公司发展,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展期偿还该项贷款,贷款展期期限一年,即贷款到期日为2010年8月4日,贷款利率5.31%,计息方式按年结息,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此项贷款利率不作调整。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办理展期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3日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 S T宝硕 编号:临2009-019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本公司的发展,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5日与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原名:保定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向阳营业部)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贷款,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2008年8月5日至2009年8月4日,贷款年利率7.47%。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2008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刊登于2008年8月5日、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2008年8月5日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向本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亿元的一年期委托借款即将到期。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极度紧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为了更好的支持本公司发展,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展期偿还该项贷款,贷款展期期限一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新希望化工
公司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5号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日期:2006年9月6日
经营期限:2006年9月6日至永久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及本公司签署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三方继续履行原《委 托 贷 款 合 同》的相关内容。
委托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
借款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借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
委托借款利率:5.31%
利息收取方式:按年结息
委托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即从2009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4日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借款利率的确定符合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经2009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刁兴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借款办理展期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临2009-020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整计划确定的公司第三期债务24,526,343.47元于2009年8月5日到期,宝硕股份破产管理人为此已向公司发送专项催促函,但由于公司以自身资产融资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完成,且公司经营情况未能改善,资金极度紧张,故公司不能按期清偿第三期债务。同时,公司目前仍未按重整计划确定的第二期债务的清偿时间(2009年2月5日)和金额(239,366,460.05元)偿还第二期债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破产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公司存在破产清算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公司将根据事情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