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增发 A 股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09 年8月3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12号)。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证监会的核准。
核准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公开增发不超过10,000 万股新股。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本批复下发后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实施完成本次公开增发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S上石化 编号:临2009-1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7月31日、8月3日、8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触及涨幅限制。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7月31日、8月3日、8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除本公司于2009年7月22日所发公告中所述“本公司在近一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38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据公司光伏项目德国合作方ALEO SOLAR AG(以下简称“ALEO”)2009年8月3日发布公告称: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以下简称“博世公司”)与ALEO的关键股东(持股比例39.43%)达成收购协议,每股收购价格为9欧元(较公告前3个月加权平均价格6.31欧元溢价43%)。博世公司计划以同样的价格对ALEO其他股东进行公开要约收购。获得反垄断局的批准和达到至少75%的收购份额是这一交易的前提条件。
博世公司同时与Johanna Solar Technology GmbH(以下简称Johanna)部分股东达成了收购Johanna大部分股权的协议,但须符合某些先决条件。如果博世公司完成收购ALEO,ALEO将不再寻求自己原先设想的以获得更多Johanna股份的计划。
ALEO 是根据德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并在德国法兰克福上市,国际证券识别编码DE000A0JM634,注册地址位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Prenzlau 市Gewerbegebiet Nord,股本为13,030,400欧元,ALEO公司在欧洲生产和销售太阳电池组件。本公司与ALEO不属于关联方。
ALEO与本公司各出资50%设立埃孚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50万欧元,实收资本1100万欧元,以下简称“埃孚光伏”),进行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生产和销售。埃孚光伏第一条10MW生产线于2008年8月投产,第二条40MW生产线于今年6月末组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工艺调试。调试完成后,该公司将具有50MW组件生产能力。
本公司于2009年3月完成收购Johanna 11.8%的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ALEO为Johanna 第二大股东,持有其19%的股份。Johanna拥有本公司所引进的CIGSSe薄膜太阳电池技术的全球唯一的继续授权许可权利。
博世公司是德国最大的电气工业垄断组织之一和最大的汽车电气设备制造企业,也是世界最大的汽车组件制造企业和汽车的电气电子部件跨国生产者之一。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660.52亿美元,利润5.04亿美元,列世界500强2009年排行榜第98位。博世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总额已超过9.7亿美元,该公司一直致力于为中国快速发展的市场提供经济、清洁、安全的技术和产品。
若博世公司完成收购ALEO和Johanna,将增强上述两家公司的实力,有利于公司所投资的光伏项目顺利推进。该项收购不会影响本公司与ALEO的合作及合资公司埃孚光伏的运营,不会影响Johanna对公司所引进薄膜太阳电池项目技术的使用授权,相关公司将继续支持本公司光伏项目的发展。博世公司尚未就收购Johanna股权事宜与本公司进行沟通,本公司是否出售所持有Johanna股权将根据与博世公司及相关各方的沟通结果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收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公告该事项对公司所投资光伏项目的影响。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8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9年7月26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董事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刘永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议案;
刘永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在任职期间,刘永和先生领导公司实现了从经营低谷到重新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的转折,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对他为天药股份繁荣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
2. 关于选举卢彦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5日
附件:卢彦昌先生简历
卢彦昌先生,44岁,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全国劳动模范,中国 “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主创人身份荣获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天津市优秀企业家,全国化学制药协会皮质激素分会会长。曾任本公司首任总工程师,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总工程师,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卢彦昌先生自1989年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在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是金耀集团和天药股份的管理和技术核心。天药股份在皮质激素原料药领域的独创技术绝大多数都是在卢总的主持下研发成功的。在他的领导下,天药股份自2007年开始加强产品经营和国内外市场整合,实现经营业绩的高速增长。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9-01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4日,我公司收到法国阿文-蒂斯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文-蒂斯公司)《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以及国家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861号”《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对阿文-蒂斯公司与我公司和上海国大东信药房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再审申请进行立案审查,要求我公司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阿文-蒂斯公司《再审申请书》要求撤销2007年5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2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所谓立案审查,是对申请再审的案件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我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阿文-蒂斯公司于2003年3月起诉我公司注射用多西他赛(商品名“艾素”)的制造方法侵犯其专利及不正当竞争一案,2006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56号”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停止对安万特的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安万特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人民币1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10元、鉴定费人民币8万元。
2007年5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2号”终审判决,判决阿文-蒂斯公司专利侵权的指控不能成立,不正当竞争的指控成立;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36266元,由我公司承担10740元,阿文-蒂斯公司承担25526元,同时鉴定费用8万元由阿文-蒂斯公司负担。
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4日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编号:临2009 -01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