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申请结果公告
2009年08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2009-4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申请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拟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已于2009年7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82号)核准实施。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合并决议持异议的新湖中宝异议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由本公司为公司的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2009年7月30日,本公司刊登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公告明示了新湖中宝的异议股东可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5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并分别于2009年8月3日和8月5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现将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上述申报期内,没有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