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5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鸿平先生
6、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92,598,8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9人,董事张振翔、独立董事白国庆、李乔、李俊峰、徐坚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3人,监事孙克、马力、张建军、蒋庆平、李略、路孝杰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3个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2,598,846.00 | 100.00% | 是 |
2 | 关于公司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就关联交易事项签署《备忘录》的议案 | 14,012,031.00 | 100.00% | 是 |
3 | 关于公司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就关联交易事项签署《备忘录》的议案 | 78,586,815.00 | 100.00% | 是 |
1、关联股东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铁工经贸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资阳机车厂、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在股东大会对第2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了表决。
2、关联股东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唐山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对第3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唐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