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为在建工程项目,不改变原项目的设计、规模、投资回收期等(详见公司2008年7月15日临2008-020公告)。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减少了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对公司主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双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哈尔滨阿城热电厂(以下简称乙方)。
交易标的:乙方持有哈尔滨阿城金都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供热”)49%股权。
交易事项:甲方拟收购乙方持有金都供热49%股权。
转让价格:本次收购价格以经审计的金都供热2009年4月30日净资产59,862,259.86元为依据,确定为2940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日期:2009年8月5日。
由于陈景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甲方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此次收购议案。关联董事陈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
公司系香港岁宝集团有限公司、阿城市热电厂分别出资51%、49%,于1994年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9,37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景春,公司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北大街。经历次股权变动,目前本公司有三家股东: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天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众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51%、25%、24%。公司属于热电联产企业,主营业务为发电和供热。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665592819.45元,负债444762006.70元,所有者权益220830812.75元,净利润8710304.75元。
(二)乙方
注册资本:10,950万元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办公地点:阿城区北门外
股权结构及比例:阿城区政府出资7,000万元,占64%;国家节能投资公司转增资本3,950万元,占36%。
法人代表:陈景春
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哈尔滨阿城热电厂账面固定资产净值5053.81万元,现无主营业务。2008年先后投资2,000万元设立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40%股权;投资2,940万元设立哈尔滨阿城金都供热有限公司,占49%股权;投资50万元设立哈尔滨惠民物业有限公司,占100%。
至2008年末,总资产255,431,769.31元,总负债96,294,869.21元,所有者权益159,136,900.10元,实现利润264,378.00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哈尔滨阿城热电厂持有金都供热49%股权。
金都供热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甲方占51%的股权,乙方占49%的股权。2008年7月11日设立,主营业务为供热,注册地为哈尔滨市阿城区。该供热工程一期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截止目前,已投资4303万元,其中,材料、设备投资2254万元,土建918万元,占地补偿费950万元,设计咨询费149万元,其他32万元。该项目还需投资3700万元。截止2009年4月30日,该公司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70,290,614.17 元,负债总额10,428,354.31 元,净资产59,862,259.86元,由于企业刚刚成立,正在建设中,未有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交易金额: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40万元人民币;
2、定价依据: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金都供热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09年4月30日的帐面净资产值59,862,259.86元人民币为依据,并考虑在建工程的特殊情况确定;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为甲方自有资金。
3、乙方保证对其向甲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收购款的支付: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乙方约定的收购款;
5、甲方所支付的收购款应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6、股权的转让:本协议生效3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金都供热董事会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办理完毕。
7、双方的权利义务:
(1) 本次收购过户手续完成后,甲方即具有金都供热100%的股权,享受相应的权益;
(2)本次收购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收购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4)乙方应对甲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收购的目的一是可以减少关联交易;二是考虑到阿城区供热管网权属于甲方,收购便于今后统一管理;三是甲方收购股权可以对金都供热负责供热、供汽的单位和居民直接收取费用;四是收购股权不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还可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五是金都供热所购买的设备、材料进项税额可以全部在甲方抵扣,减少税金支出。
此次收购完成后,将金都供热变更为甲方的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汇总缴纳税款,使甲方减少大量税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交易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状况无实质影响。
该项股权收购对公司主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