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拍卖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裁定的有关情况
根据2009年7月27日《辽源日报》本公司抵债资产被执行拍卖的公告,本公司于2009年7月28日公告了抵债资产将于2009年8月3日被依法执行拍卖。2009年8月5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辽执字第28号和(2008)辽执字第12号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辽源中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吉民二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
(1)对公司抵债资产在广东君豪集团东莞市君豪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的72%股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经辽源中院技术处委托吉林省辽源市三和拍卖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拍卖后,成交价为5,250,000.00元。
(2)买受人辽源市股权托管中心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2、辽源中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辽民二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
(1)对公司抵债资产在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51%股权、东莞市东城金豪酒店持有的32.93%股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经辽源中院技术处委托吉林省五一拍卖有限公司分别依法进行拍卖后,成交价为15,490,000.00元。
(2)买受人辽源市股权托管中心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二、本次被拍卖抵债资产情况
1、本次被拍卖的抵债资产2008年度经营情况(已经审计):
项 目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期末净资产总额 (元) | 当期净利润(元) |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元) |
广东君豪集团东莞市君豪俱乐部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中西餐、网球、卡拉OK等 | 72% | 41,762,464.99 | -1,714,575.00 | |
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房地产开发 | 51% | 180,926,071.41 | -4,047,045.30 | 8,755,372.17 |
东莞市东城金豪酒店 | 东莞市 | 32.93% | 23,701,755.75 | -4,159,185.72 | 828,804.00 |
2、本次公告的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被拍卖的抵债资产将偿还债权人部分债务,是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的一部分。本次拍卖成交的资产是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计算的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失约10,660万元。对于本次拍卖尚未处置的资产及债务剥离事宜,将依法进行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