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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公告
    2009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价值优选股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将于2009年8月7日对其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进行升级,该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的升级涉及到上述两只开放式基金部分业务规则的变更。根据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变更,本公司相应调整了上述两只开放式基金的业务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分红方式

      1、截止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升级日(即2009年8月7日,以下简称“系统升级日”),上述两只基金的分红方式,以投资人在系统升级日前(不含系统升级日)最后一次设置的分红方式为准,且单个基金账户下的单只基金在各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相同,即系统升级日前(不含系统升级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将影响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

      2、投资人于系统升级日及之后任意工作日申请设置上述两只基金分红方式的,该项设置只对投资人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业务的销售机构有效,并不改变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所设置的该基金分红方式,即投资人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上述两只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基金账户对单只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系统升级日之前,投资人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分红方式,中国结算会确认为失败;系统升级日及之后,投资人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分红方式,若该申请经中国结算确认为有效申请的,将不再确认失败,而是确认成功,但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

      二、基金最低保留份额余额限制

      系统升级日之后,每一工作日如果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保留份额余额限制时(银华价值优选股票为200份,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为500份),且当日该账户有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本公司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该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三、账户业务规则的修改

      自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升级日之后,上述两只基金的账户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如下变化:

      1、允许投资人开户申请当天修改开户资料;

      2、当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已经开户,则不允许再次在此销售机构开户,如果再次开户会确认失败;

      3、当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下有份额时,则不允许撤销在此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同时投资人在撤销交易账户的当天不能在此销售机构发起交易类(含协议类)业务申请;

      4、允许投资人在非原开户网点进行销户。

      四、特别提示

      1、投资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并根据需要到相应销售机构申请设置分红方式。

      2、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没有变化;如果本公司今后成立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结算,该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按照中国结算业务规则执行。

      3、投资人欲了解本次新版系统涉及的其他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调整,可参阅中国结算在其网站(www.chinaclear.cn)上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通知》。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7日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集中申购结果公告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转型的开放式基金。根据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后续安排,本基金自2009年7月6日起开放集中申购。截至2009年7月31日,集中申购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根据《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基金最终确认的有效净申购金额为4,435,189,787.21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435,189,787.21份。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824,401.9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824,401.99份,上述利息金额中84,707.90元人民币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专户,其余部分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第一个银行季度结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划付至托管专户。截止2009年8月6日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已结的银行利息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09,36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437,014,189.20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集中申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7,258.10份(含集中申购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集中申购基金总份额比例的0.006 %。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将由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常申购、赎回开始日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