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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深圳“二次改革”正式启动。
与“第一次改革”不同的是,“二次改革”的第一枪瞄准的是金融与地产。《实施方案》里,“2010年正式启动金融改革实验区试点”、“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以及“筹备开征物业税”成为未来三年的重中之重。
⊙本报记者 时娜 实习记者 张婧
深港金融合作方案正研究或报批
《实施方案》指出,深圳市将于明年正式启动金融改革实验区试点。届时,除了“支持和配合推出创业板,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做大做强主板市场,积极培育上市资源”等常规项目,促进“深港金融业融合”也成为深圳市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多个深港合作项目都将继续推进或在明年正式启动。其中,将推动深港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异地金融数据备份中心,支持两地金融机构在对方辖区开设分支机构及参与金融机构收购、兼并、重组。强化深港两地金融信息互换与合作,联合研究和开发跨市场产品,开展技术平台互联互通的可行性研究,积极争取使深圳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促进深港金融业融合。
深圳金融办副主任肖志家告诉记者,以上仅是未来三年深港金融合作的大致框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更为详细的改革措施,具体如“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如何试点,相关方案正在研究或报批过程中,相信很快就会出台。但他未透露具体细节和时间表。
建银国际控股总裁胡章宏表示,深港两地资本市场的深度合作如果能付诸实施,将对两地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两地市场优势互补、双赢发展的格局,对中国内地的金融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开放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尤其是深圳如果能率先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无疑可以大大增强深圳市场的客户基础,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深圳市场的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衍生产品市场将得以迅速发展,成交额及交易所的收入均将会大幅上升。
胡章宏还认为,对香港市场来说,一旦深圳成为内地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香港资本市场必将获得飞跃式的发展,香港市场可以吸引更多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内地企业首要的海外集资中心的地位。
开征物业税短期恐难成行
《实施方案》对深圳财税体制也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其中,2009年筹备开征物业税最受市场瞩目。深圳表示,将于2009年开展准备工作, 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
分析人士对此项措施的短期内能否成行表示怀疑。国泰君安(香港)地产分析师姚峣认为,开征物业税短期恐难成形,因为目前开征物业税的时机还不成熟,技术方面也没准备好,真正推出至少要到明年下半年。建银国际地产分析师王韧也认为,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的建立并不容易,年内要开征物业税有难度。他指出,首先在税制上要把目前对房地产征收的十几个税种进行归并,哪些可以并入物业税,都无明确说法。其次,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有可能产生重复课税的情况,如何处理也是要考虑的问题。再次,计税的方法、方式、征税对象都很难设计,短时间恐怕很难制定出来。
不过姚峣也指出,无论何时可以成行,开征物业税目前正式写入《实施方案》,可能会刺激有买房需求的人提前买房,对楼市短期来说反而是利好。但王韧认为,在市场盘整的时候,开征物业税可能会对市场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加重投资者对楼市、股市的观望情绪。
“特区扩容” 正面提振房价
此外, “特区扩容”也被正式列入《实施方案》2009年实施的重点项目。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时间表,“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已在今年上半年拟定专项方案,将于9月向国家相关部门正式申报。如果获批,深圳特区总面积将由目前的395.81平方公里,扩大到1952.84平方公里,宝安、龙岗两个在“关外”的行政区域将划入特区范围管辖。
事实上,由于时有“特区扩容”的传闻传出,深圳宝安、龙岗两区的楼市在今年上半年已经先行火爆了一把。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统计,上半年深圳市新房成交41384套,共计387.63万平方米,其中关外两区成交26216套,成交面积约占全市的67%。其中,宝安区上半年共成交新房127.3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2倍;均价也从年初的一万左右上涨了至一万五千元;龙岗区上半年共成交新房133.5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近1.1倍,与去年同比增加93.2%,均价也较年初低点上升了一成六,至9159元。
对此,姚峣表示, “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 正式写入《实施方案》,对有望“入关”的深圳龙岗、宝安区的房价有正面提振作用,但这个政策早在市场预料之中,相关房价、股价在上半年也积累了相当的涨幅,因此该消息对楼市及地产股的未来表现影响或有限,相关地区的房价及相关地产股应该不至于出现暴发式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