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A 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亚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39号文核准。亚太股份的股票代码为00228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4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8月10日(T-5)(周一)至2009年8月12日(T-3)(周三)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009年8月12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以累计投标的方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 年8月7日(T-6 日,周五)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09 年8 月7 日(T-6 日,周五)《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T-6 | 2009年8月7日(周五)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5 | 2009年8月10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T-4 | 2009年8月11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T-3 | 2009年8月12日(周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5:00) |
T-2 | 2009年8月13日(周四)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2009年8月14日(周五)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14:00-17:00) |
T | 2009年8月17日(周一)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帐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
T+1 | 2009年8月18日(周二) |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T+2 | 2009年8月19日(周三) |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多余款项退还 |
T+3 | 2009年8月20日(周四)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 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主承销商将于 2009年8月10日(T-5)(周一)至 2009年8月12日(T-3)(周三)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T-5 2009年8月10日(周一) | 9:00-12:00 | 深圳圣庭苑酒店 (主楼二楼多功能2厅)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 |
T-4 2009年8月11日(周二) | 9:00-12:00 | 上海紫金山大酒店 (四楼紫玉厅A厅)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7号 |
T-3 2009年8月12日(周三) | 9:00-12:00 | 北京国宾酒店 (二楼大宴会厅一厅)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 |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09 年8月10日(T-5日,周一)至2009年8月12 日(T-3 日,周三)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80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某配售对象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其可作出如下申报: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数量(万股)
8.60 100
8.30 150
8.00 20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60 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 股;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30 元,但低于或等于8.60 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100万股;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00 元,但低于或等于8.30 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50 万股;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或等于8.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450 万股。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09年8月12日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480万股以上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宏疆、许冰梅
联系电话:010-68068098、6806806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7日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