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09年7月27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9年8月6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电话会议、传真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案经到会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被收储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萧政发[2007]153号文件《关于加快绕城公路内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和”退低进高”的实施意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向大地钢构收储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大地钢构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南侧北侧两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合计账面净值约人民币5068万元,同意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大地钢构支付不低于人民币16800万元的收储补偿原则下被其收储上述两块土地(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09-21号公告)
同意在上述收储补偿原则下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全权负责上述土地收储事项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洽谈、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与此土地出让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经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非现场会议董事传真记名表决单》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记名表决单》为本次决议的附件。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 :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09-2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正在洽谈土地收储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目前正在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洽谈土地收储事宜。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公平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信息的权利,避免受市场不实信息的误导,公司特将上述土地收储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情况
涉及被收储的土地一共有两块——土地A和土地B:
土地A: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北侧,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四至为:东至通惠路(东南角与正大橡胶相接),南至建设二路,西至万向路(隔小河相连),北至铁路留地。系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分四期取得的5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土地B: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南侧,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四至为:东至万向路,南至大地路,西至萧山雅马哈乐器公司,北通建设二路。系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分二期取得的5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上述两地块地上建筑物主要为大地钢构生产厂房、员工宿舍楼及办公楼等用地;
截止2009年7月31日,上述两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账面净值合计约人民币5068万元。
二、收储的原因
鉴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需要,上述地块所处区域正位于政府规划区域范围。根据萧政发[2007]153号文件《关于加快绕城公路内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和”退低进高”的实施意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向大地钢构收储上述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
三、目前进展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地钢构代表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正在就上述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收储事宜进行洽谈,尚未达成任何协议。
四、后续安排
大地钢构将就上述事项积极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洽谈。合理预计,大地钢构将于未来30日以内签署《土地收储协议》。《土地收储协议》签署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根据协议向大地钢构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等。
五、影响分析
对大地钢构经营的影响分析:
被收储的两块地土地系大地钢构生产厂房、员工宿舍楼、办公楼等用地,因此该两块土地被收储以后,大地钢构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是否重新选址新建。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三号》进行会计处理,由于目前未签订正式协议,该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收储价格不能确定,因此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将在《土地收储协议》签署后详细公告。
六、程序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8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被收储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大地钢构支付不低于人民币16800万元的收储补偿原则下被其收储上述两块土地。(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资产)
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及时刊登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