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8月5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物资”)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零肆佰万元整(¥204,000,000.00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人民币贰亿零肆佰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将用于加大铁路物资综合贸易的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该笔担保不存在风险。
截至2009年8月5日,本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231,500,000.00元)。
此项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正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伍佰捌拾万元
注册号:45381000003162
成立日期:1995年2月
税务登记证:粤国税字445381195921247号
粤地税字445381195921247号
经营范围:销售铁路建筑物资、钢材、水泥、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塑料制品、矿山工程机械及零配件;工程机械维修;批发、零售:煤炭(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铁路物资现股东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最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9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45,507,4742.27 | 101,348,127.46 |
一年内到期负债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3,357,853.08 | 58,288,374.66 |
贷款总额 | 0 | 0 |
负债总额 | 103,357,853.08 | 58,288,374.66 |
所有者权益 | 42,149,889.19 | 43,059,752.80 |
2008年12月31日 | 2009年3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28,425,808.72 | 33,821,545.48 |
营业利润 | 1,205,150.85 | 1,213,151.51 |
净利润 | 722,230.47 | 909,863.61 |
信用等级:良好 无逾期负债
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3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57.51%
三、拟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该比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0年10月31日止,担保有效。
3、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零肆佰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拟为铁路物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铁路物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做大铁路物资综合贸易业务,增加本公司整体收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铁路物资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承担此项担保责任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231,500,000.00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拟为铁路物资提供担保是合理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双方合作共同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9年8月5日,本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231,500,000.00元),合计占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09-03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30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刘正浩、李运丁、宋金球、郭魁元、杨德勇、潘瑾、孙坤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浩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零肆佰万元整(¥204,000,000.00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赞同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项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