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附:张继荣先生简历
张继荣先生,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博士;东北大学,工学硕士。曾任大鹏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融通基金行业研究员、研究策划部总监助理及基金经理,银华基金投资管理部策略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职务。具有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2009年3月加入本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
处理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公司”)关于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的通知,该公司将于2009年8月7日(以下简称“升级日”)对其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进行升级。此次系统升级后,以中国登记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将有部分变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该变更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业务规则作了相应调整。现将涉及分红业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
本次中国登记公司系统升级造成的分红业务规则变更仅涉及以中国登记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包括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162606(后端))、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以下简称“涉及基金”)。
二、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升级后基金分红方式的确定
1、升级日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涉及基金的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升级日(不含)前最后一次设置的分红方式为准,且该分红方式适用于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单只基金在各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即截至升级日的各基金分红方式设置在系统升级后保持不变,继续沿用。
2、投资者于升级日及之后任意交易日申请变更分红方式的,变更成功的基金分红方式只对提交申请业务的销售机构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所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即同一基金账户对单只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单只基金设置相同或不同的分红方式。
3、系统升级后,冻结状态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仍以原设置方式为准,但红利金额或份额都予以冻结。
三、特别提示:
1、中国登记公司系统升级后,各基金遵循基金分红方式按交易账户设置的规则。即如果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某只基金,其在其中一家销售机构申请变更成功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若投资者需要变更单只基金在多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2、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升级后(含升级日),投资者可在任意交易日到销售机构申请变更分红方式。投资者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变更分红方式的,若该申请经中国登记公司验证为有效申请的,将于次日确认成功并生效,但权益登记日申请变更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当次分红仍以原分红方式为准。
3、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涉及基金的分红方式可以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未成功申请过分红方式变更的,各涉及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4、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涉及基金不支持账户类分红方式,投资者需要变更分红方式的,必须单独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并且各不同基金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5、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涉及基金的前后端模式可分别适用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依照其持有基金份额的不同收费模式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6、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 0755-82370688) 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当前分红方式,并根据需要到相应销售机构申请设置分红方式。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