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修订版实施
2009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8月6日在其外部网站发布了2009年修订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旧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发布于2006年6月,主要为规范上交所证券上市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暂行规定》,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证券的首次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事项,以及被暂停上市证券的恢复上市事项的审核工作,由上交所专门设立的上市委员会完成。上市委员会设有工作小组,该小组就设于交易所内相关部门。
记者对照新旧两个版本发现,此次修订版只有一处发生明显变化,即上市委员会工作小组的“落脚”点。原《暂行规定》将该小组“设于上交所上市公司部、债券基金部”,新版《暂行规定》将其“设于上交所发行上市部”。除此之外,其余内容均未发生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