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集团代偿占款 S*ST兰光重组现曙光
2009年08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彭飞
⊙本报记者 彭飞
S*ST兰光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清欠问题终于迎来了突破性进展。
S*ST兰光今天披露,8月5日,重组方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亿集团”)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下称“兰光经发”)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兰光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兰光销售”)签订《债务代偿协议书》。
根据协议内容,兰光经发对兰光销售因资金占用负有债务中的3900万元由银亿集团以人民币资金代为偿还,这笔债务将由银亿集团直接支付给华夏银行或执行法院,作为兰光销售应向华夏银行支付的还款,与此同时,银亿集团相应取得对兰光经发的债权3900万元。
两天后,兰光销售经向华夏银行确认,银亿集团已将3900万元支付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外,兰光销售已收到兰光经发以自有资金还款243万元,以偿还兰光经发、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兰光贸易公司对兰光销售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债务。其中,兰光经发偿还20万元,代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200万元,代深圳兰光贸易公司偿还23万元。
由于兰光销售系S*ST兰光的控股子公司,上述欠款均已被计入大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至此,大股东及关联方对S*ST兰光控股子公司兰光销售的资金占用已全部清偿完毕。
此前,S*ST兰光曾四次启动重组,但均告无果,对于第五次“恋爱”,有不少投资者担心最后能否开花结果,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债务重组能否完成。
公司方面表示,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清欠问题的解决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对公司的重组工作和恢复上市工作有着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