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分红方式
1、截至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升级日(即2009年8月7日,以下简称“系统升级日”),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以投资人在系统升级日前(不含系统升级日)最后一次设置的分红方式为准,且单个基金账户下的单只基金在各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相同,即系统升级日前(不含系统升级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将影响上述开放式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
2、投资人于系统升级日及之后任意工作日申请设置上述开放式基金分红方式的,该项设置只对投资人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业务的销售机构有效,并不改变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所设置的该基金分红方式,即投资人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上述开放式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基金账户对单只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系统升级日之前,投资人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分红方式,中国结算会确认为失败;系统升级日及之后,投资人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分红方式,若该申请经中国结算确认为有效申请的,将不再确认失败,而是确认成功,但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
二、账户业务规则的修改
自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升级日之后,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账户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如下变化:
1、允许投资人开户申请当天修改开户资料;
2、当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已经开户,则不允许再次在此销售机构开户,如果再次开户会确认失败;
3、当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下有份额时,则不允许撤销在此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同时投资人在撤销交易账户的当天不能在此销售机构发起交易类(含协议类)业务申请;
4、允许投资人在非原开户网点进行销户。
三、特别提示
1、投资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并根据需要到相应销售机构申请设置分红方式。
2、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没有变化;如果本公司今后成立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结算,该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按照中国结算业务规则执行。
3、投资人欲了解本次新版系统涉及的其他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调整,可参阅中国结算在其网站(www.chinaclear.cn)上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通知》。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