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5月9日,我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受理我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材料。
2009年6月1日,我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29号《关于核准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同日,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30号《关于核准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上述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我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天津滨海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事宜。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批复之后,我司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我司与各债权银行协调按照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转移公司原有负债,依照之前与各债权银行所签署的还款协议。我司已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划付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的首笔应还款项;在2009年7月30日前划付了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应还款项。截至本公告日,我司还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款项尚未划付。
同时,我司正按照核准后的资产重组方案,尽快办理置出资产交割等相关手续;天津滨海关于资产置入的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并将在我司负债完全剥离后办理置入资产的过户手续,之后我司将立即申请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程序和恢复上市工作。
在此期间,我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