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8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董事陈振兵先生、向秀清女士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刘滨先生、董事长钟发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关于授权董事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已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每年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因投资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能量包项目,已于2009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向中国建设银行建湘路支行增加3.6亿元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09年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15,245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3,415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获授,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余11,830万元由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
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3,415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09--03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415万元人民币
●公司担保情况:公司累计担保总额48,5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元”) 3,415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南方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自销,并提供公司产品的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服务(涉及审批及许可经营的凭批准文件及许可证方可经营)。
总资产:28,859.84万元
负债:8,322.28万元
净资产:20,537.56万元
资产负债率:40.52%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415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沙力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产品主要销售国际高端市场,市场前景看好。为扶持该公司的发展,同意为长沙力元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担保方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3,415万元人民币。截止2009年8月8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经审计的2008年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78.16%。如包括本次担保数量,截止2009年8月8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1,915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的2008年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83.66%。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且公司担保总额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贷款期限、贷款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