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陈豹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陈豹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简历附后)。
三、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1日
附件:陈亮先生简历
陈亮: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于2006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06年第三期独立董事任资格培训证书。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山营业部电脑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证券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行业务部总经理、乌鲁木齐业务总部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营销经纪中心总经理和新疆管理总部、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同时在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2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现就提名陈亮先生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2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亮,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亮
200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2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26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9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09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公告的《青松建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审议《关于陈豹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09年8月25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附件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 | 关于陈豹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