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将设立证券公司合规专业委员会。日前在京召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设立证券公司合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获审议通过。
按照证监会发布并于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应建立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并设立合规总监。近一年中,我国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设立了合规部门与合规负责人。合规建设也开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体现出成效。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草案)》,并听取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基金销售监管、证券行业信息安全等工作情况的通报。
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在此次会议上对中国证券业协会200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做了报告。他指出,2009年上半年,面对百年不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协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期间共修订和制定了37项自律规则,进一步加强了行业自律管理与服务的基础性制度建设;配合市场创新与改革,建立和完善了证券经纪人、新股询价自律管理制度;落实了基金经理注册登记工作,推出了中证协SAC基金估值行业指数;完善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制度建设,使场外市场建设扎实推进;考试组织、从业人员资格注册管理和远程教育培训、投资者教育以及行业信息技术安全等方面也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会议认为,当前国内经济已出现企稳回升的势头,资本市场各项改革监管措施稳步有序推出,市场自我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经营状况逐步好转,但经济金融危机全面复苏尚需时日,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仍然不少。
证券业协会要求全体会员单位抓住当前经济企稳回升的新机遇,同时做好在较长时间内应对各种困难和复杂局面的准备,不断总结和探索证券市场和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机遇,规范经营,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提高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