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机等三央企更名
2009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10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3家央企的名称和定位日前做出了调整。
国资委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公司简称为“西电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改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扩大影响力,帮助西电集团“走出去”。
另外,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变更为“公司”虽然只有一词之差,定位却有明显的差别。其中,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前者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后者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